荊州醫保報銷政策
法律主觀:壹、湖北醫保報銷政策怎麽規定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全市統壹政策、統壹標準、統壹經辦流程。參保人員可持醫療保險卡在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其醫藥費用可用卡直接結算,購藥時不計入社會統籌,全部由個人賬戶支付,如果個人帳戶金用完,可以用現金支付。二、住院醫保報銷流程及註意事項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住院時個人先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結帳後多還少補。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後次日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如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限的醫療費自負。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的起付線:起付線各地標準各有不同壹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在壹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診或轉院的,須經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準後辦理轉診(院)手續。轉院限於省特約醫院,其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其報銷標準要先自負10%,再按本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4.在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會按照相關政策計算醫保報銷金額和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其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結算。社會醫療保險是我們享受醫療優惠政策必不可少的保險,為了保障我們的合法利益,我們在企業就業中可以要求企業必須要購買醫保。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