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主有權了解物業費的具體情況以及物業費的用途和去向。《民法典》規定,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合理地向業主公開服務項目、責任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約情況、維修資金等內容。
2.業主應當按時交納物業費。《民法》規定,物業服務人員按照約定提供相關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3.如果業主對物業不滿意,有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更換。《民法典》規定,業主有權依法更換建設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員。這是法律第壹次明確賦予業主更換物業公司的權利。
4.公共* * *區域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扣除運營費用後,小區公共區域的收益將歸全體業主所有,這些收益可用於補充小區公共維修基金。例如停車費、廣告和營銷費、店鋪租賃費等。
物業費收費標準新政策2021
壹級收費標準:
1.00元/月。m2(含稅費)
固定體育場館每天至少清掃2次。
二次收費標準:
0.75元/月。平方米(含稅和費用)
運動場館設施不少於壹個,門柱間幹凈整潔,人員每天打掃1次。
三級收費標準:
0.50元/月。平方米(含稅和費用)
固定活動大廳100多平方米;有簡單的運動器材和設施,門樓美觀幹凈,工作人員每天打掃兩次。
四級收費標準:
0.35元/月。平方米(含稅費)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1次。
業主入住的開始是業主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業主取得新房鑰匙。因為“有時候業主會直接租毛坯房,實際上是入住,要交100%的物業管理費”。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繳納,對已購買但壹年內未入住的業主,按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50%繳納。同時,為避免部分“炒房者”將房屋長期閑置,規定“滿壹年未入住的,按物業管理服務費的100%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