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在藥店購藥時,選擇使用醫保卡進行結算;
2.出示醫保卡和有效身份證件,工作人員會用刷卡機從醫保卡中扣除藥費;
3.根據實際情況,除了從醫保卡中扣除的費用外,個人還需要支付部分費用。
整體醫療保險支付的含義如下:
1.統籌醫療保險繳費是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納入統籌賬戶。主要可用於報銷參保人住院醫療費用和特殊門診醫療費用;
2.壹般來說,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與醫保統籌賬戶相對應的是醫保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裏的錢主要來源於醫保費裏工作人員繳納的部分,可以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和在定點醫療機構買藥。
綜上所述,醫保卡只能在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使用,壹定要選擇合規的醫療機構和藥店購買。同時,不同地區、不同政策對醫保卡的使用範圍和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在使用醫保卡之前詳細了解當地的政策和操作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