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2021年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方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我局於2019年11月25日發布了《關於2019年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方案》,因申請報名購房戶較多,采用了公開搖取“資格審核、選房順序號”的方式銷售。現該小區有202套限價商品住房房源,特制定本銷售方案。
壹、銷售房源
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位於吉祥路以南,規劃學警路以東區域。此次***銷售202套限價商品住房,均為毛坯現房。
二、銷售價格
2020年11月市發改委批復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為6859元/平方米。根據樓層、朝向等因素,制定壹房壹價,按套總價銷售。
三、銷售對象
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按基本家庭進行審核。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未婚但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人員和離異半年以上的單身人員。
此次銷售對象的“資格審核、選房順序號”仍按《關於2019年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方案》搖定的順序依次順延。
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條件
1.市中心區內無住房;
2.市中心區內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總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市中心區包括路北區、路南區、高新區。
住房包括有產權證明的住房、沒有產權證明但已在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商品房買賣網簽系統備案的住房、回遷安置住房。
戶籍要求
1.具有唐山市戶籍;
2.戶籍所在地為市中心區城中村的,不在此次申請範圍內。
四、申請購買需提交的資料
基本資料
1.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申請表;
2.基本家庭成員戶口簿及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婚姻狀況證明材料:結婚證原件、復印件;離異人員需提供法院判決書或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原件、復印件;喪偶人員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未婚人員當面簽署婚姻狀況聲明;
4.基本家庭全部成員的《個人住房信息查詢結果》,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南湖市民服務中心A區辦理;
5.申請家庭提供市中心區的現居住地和戶口所在地的房產證明:已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原件、復印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復印件;戶籍為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單位開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未購買房改房和集資建房的證明;
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承租的私有住房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戶籍不在市中心區的,不需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房產證明。
其它資料
1.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前退出現享受的住房保障;
2.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審核、銷售程序
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工作由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具體程序為:
發布公告。市住保中心將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的房源位置、銷售價格、銷售對象、所需基本要件及審核銷售程序,在市住建局門戶網站予以公告,市房投公司在微信公眾號和旭安園項目售樓處予以公告。
資料受理。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集中受理提交資料時間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三天。在規定日期內,申請家庭持相關要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旭安園售樓處提交資料,未購買到住房的,申請材料不予退回。
資格審查。市住保中心依據審核選房順序號對申請家庭提交的要件進行初審,資料不齊全的,應壹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應在5日內補齊相關要件,逾期未補齊要件的,視為不符合購買條件。對初審合格的申請家庭,市住保中心對其家庭成員房產情況進行核查。
公示。市住保中心將符合購買條件的申請家庭的基本信息,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信息平臺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選房範圍。
組織選房、簽約。市房投公司組織納入選房範圍的申請家庭,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依照審核選房順序號選取房號,並辦理簽訂合同、交納房款、申辦貸款、繳納維修基金等相關手續。申請家庭未按規定時間到場選房、超期未選房、未按規定辦理後續手續的,視為放棄本次購房資格,住保中心依據審核選房順序號往下依次遞補審核,申請人也依次遞補購房。
六、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後取得限價商品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明。
七、其它規定
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人須是申請購房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
申請家庭提供虛假材料的,列入唐山市住房保障誠信系統,五年內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如有列為失信人員的,其基本家庭不能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以欺騙等手段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收回已購限價商品住房;不退回已購住房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轉移房產至受理之日不足1年以及有商業房的家庭不予受理。
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2月1日
更新時間:2019年11月25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2019年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方案[2019]-145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為積極穩妥推進市中心區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工作,切實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實際問題,結合市中心區保障性住房供需實際,制定本銷售方案。
壹、銷售房源
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位於吉祥路以南,規劃學警路以東區域。此次***銷售100套限價商品住房,均為毛坯現房。
二、銷售對象
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按基本家庭進行審核。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未婚但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人員和離異半年以上的單身人員。
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條件
1.市中心區內無住房;
2.市中心區內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總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市中心區包括路北區、路南區、高新區。
住房包括有產權證明的住房、沒有產權證明但已在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商品房買賣網簽系統備案的住房、回遷安置住房。
戶籍要求
1.具有唐山市戶籍;
2.戶籍所在地為市中心區城中村的,不在此次申請範圍內。
三、申請購買需提交的資料
基本資料
1.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申請表;
2.基本家庭成員戶口簿及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3.婚姻狀況證明材料:結婚證原件、復印件;離異人員需提供法院判決書或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原件、復印件;喪偶人員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未婚人員當面簽署婚姻狀況聲明;
4.基本家庭全部成員的《個人住房信息查詢結果》,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南湖市民服務中心A區辦理;
5.申請家庭提供市中心區的現居住地和戶口所在地的房產證明:已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原件、復印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復印件;戶籍為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單位開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未購買房改房和集資建房的證明;
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承租的私有住房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戶籍不在市中心區的,不需提供戶口所在地的房產證明。
其它資料
1.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前退出現享受的住房保障;
2.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申請、審核、銷售程序
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工作由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具體程序為:
發布公告
市住保中心將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的房源位置、銷售價格、銷售條件、所需基本要件及申請審核銷售程序,在市住建局門戶網站予以公告,市房投公司在微信公眾號和旭安園項目售樓處予以公告。
旭安園限價商品住房集中受理申請購房時間為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三天。
購房咨詢
市房投公司在旭安園項目售樓處介紹申請條件及流程、公積金和商業貸款相關政策。
受理申請
在規定日期內,申請家庭持相關要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旭安園售樓處提交購房申請,未購買到住房的,申請材料不予退回。
搖取審核選房順序號
受理期限結束後,根據已提交購房申請資料的家庭人數,適時采取集中搖號形式,公開搖取審核選房順序號。由市房投公司組織集中搖號活動。市公證機構對搖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搖號結果將在市住建局的門戶網站公布。購房家庭依據審核選房順序號,在規定時間內依次選房。
資格審查
市住保中心依據審核選房順序號對申請家庭提交的要件進行初審,資料不齊全的,應壹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應在5日內補齊相關要件,逾期未補齊要件的,視為不符合購買條件。
對初審合格的申請家庭,市住保中心對其家庭成員房產情況進行核查。
公示
市住保中心將符合購買條件的申請家庭的基本信息,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信息平臺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選房範圍。
組織選房、簽約
市房投公司組織納入選房範圍的申請家庭,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依照審核選房順序號選取房號,並辦理簽訂合同、交納房款、申辦貸款、繳納維修基金等相關手續。申請家庭未按規定時間到場選房、超期未選房、未按規定辦理後續手續的,視為放棄本次購房資格,住保中心依據審核選房順序號往下依次遞補審核,申請人也依次遞補購房。
五、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後取得限價商品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明。
六、其它規定
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人須是申請購房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
申請家庭提供虛假材料的,列入市中心區住房保障誠信系統,五年內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以欺騙等手段已購買限價房的,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收回已購限價房;不退回已購住房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轉移房產至受理之日不足1年的家庭不予受理。
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