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達澳銀產業升級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目標:
把握經濟結構調整中的傳統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的戰略性機遇,精選受益於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的個股,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2.信達澳銀產業升級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則: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 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壹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壹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