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的方法具體如下:
1、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先向承辦銀行提出申請;
2、初步審核,銀行審核資料,若是通過了,銀行會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
3、擔保審核,借款人提供該類的資料,審核通過了才可進行下壹步;
4、轉移材料、簽訂合同,擔保中心將審核資料送回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與借款人簽訂合同;
5、借款人等待貸款發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