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所有有吸收存款業務的正規銀行,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民營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都有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制度是壹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各類符合條件的存款金融機構設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被保險人按照壹定的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出現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時,存款保險機構提供資金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
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銀行業的適度競爭;但它也有自己的成本,可能會誘發道德風險,使銀行承擔更多的風險,也會產生逆向選擇問題。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個國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壹方面,存款保險主體之間的關系是有償的,即被保險銀行按規定繳納保險費後,保險人才能獲得資金救助,或者存款人破產時才能獲得賠償;另壹方面是互助。也就是說,存款保險是通過多家投保銀行的互助來實現的。如果只有幾家銀行投保,保險基金規模小,難以承擔銀行破產時對儲戶的賠償責任。
存款保險只對保險有效期內倒閉銀行存款進行賠償,而未參加存款保險或已終止保險關系的銀行存款壹般不受保護。
存款保險是保險機構向存款人提供的壹種經濟擔保。壹旦被保險銀行破產,儲戶不得不向保險人索賠,結果可能與向被保險銀行收取的保險費大相徑庭。因此,存款保險公司必須通過科學的精算規則,準確計算出合理的保證率,使存款保險公司承擔存款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