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裏的錢不能取出來,只能用於在定點醫院和藥店就醫購藥。但是以下三種情況下,醫保卡裏的錢可以支取使用:
1、醫保卡使用終止:如參保人死亡,親屬可憑死亡證明等辦理支取手續;
2、參保人移民:憑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等辦理支取手續;
3、異地轉移:在當地參保後,可把醫保賬戶余額轉移至新賬戶。
醫保卡裏的錢是不能取現的。只能放在裏面作為妳的醫療費用。不過,每年都有固定的使用額度和所報銷的藥品範圍,具體的可以到社保局咨詢。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下列標準劃入個人帳戶:
1、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照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0.8%劃入;
2、年滿45周歲的職工按照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工資的1.2%劃入;
3、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本市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的3.8%劃入;
4、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本市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的4.4%劃入。
1、醫保卡使用範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藥店就醫購藥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賬使用。
2、醫保卡余額查詢:參保職工可通過撥打電話進行余額查詢,也可在中行儲蓄所或市區定點醫院、藥店查詢。也可以上網在社保查詢系統登錄查詢。
3、醫保卡交易查詢:參保職工可以到中行的儲蓄所憑身份證和醫保證要求打印醫保卡交易記錄,包括個人帳戶金的撥付記錄和消費記錄。對交易記錄有疑問的,可以到中行零售業務部進行查詢。
4、醫保卡密碼:參保職工若修改密碼,可撥打電話進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進行修改。參保職工若忘記密碼,可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掛失原密碼並更改密碼。
5、醫保卡的保管:參保職工要妥善保管好醫保卡,若不慎丟失,請立即到單位開具證明信並到醫保處蓋章確認,然後持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掛失,並辦理補卡手續,7天後可領取新卡。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