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急診後,醫藥費超過2000元才能報銷,報銷比例為50%。70周歲以下退休職工,超過1300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70%;70周歲以上退休職工,超過1300元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80%。這三個群體的職工醫保報銷額度最高為20000元。
員工醫療保險報銷如下:
1,按首次支付方式,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80%(基本藥物支付90%),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醫院住院支付60%;二級醫院支付58%;三級醫院支付45%;
2、按二次支付,壹級醫院支付85%(基本藥物支付90%),二級醫院支付70%,三級醫院支付60%;
3、未成年居民、特殊群體享受二次繳費醫療保險待遇;
4、住院醫療費用報銷起付標準為,壹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700元。壹個醫保年度內多次住院放化療的惡性腫瘤患者,只扣除壹次免賠額。
參保職工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參保職工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在其他基層醫療機構,每次起付標準由40元降為30元。壹級普通門診報銷限額由60元提高到80元;第二次付款還是2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