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北京生育津貼產假天數怎麽算?

北京生育津貼產假天數怎麽算?

生育津貼包括生育津貼和人工流產津貼。計算公式: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之前,北京市女職工生育後享受的假期壹般包括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北京市法律法規規定的30天晚育假、單位批準的3個月獨生子女獎勵假。變更後,北京市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還將享受30天產假;同時,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同意,女職工可額外休假1至3個月。有兩個孩子的家庭也享受這種產假。這樣相當於取消了獨生子女假,用生育獎勵假代替了原來的晚育假,原來的產假期限不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 * *依照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