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費出國留學的申請類別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76年3月20日以後出生),具有碩士學位,或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碩士生(含應屆碩士畢業生)或博士壹年級學生。來自高等院校的申請人申請時應為就讀高校的全日制在讀學生(委托培養和定向生除外)。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復印件、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復印件、經國外導師簽字的學習計劃(外文)、雅思/托福考試成績單復印件或外方院校/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2、聯合培養博士生
申請時應為就讀高校/科研機構的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76年3月20日以後出生);申請時需提交國外教育機構出具的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信復印件、國內外導師***同制定的研修計劃、就讀學校學籍證明、推選單位出具的外語考試(核)證明或外方院校、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及可能發生的與學習相關費用說明;入學時間為申請當年。申請人如無法在規定畢業時間內完成留學計劃,需推選單位單獨出具同意推遲答辯、畢業的書面證明。
3、碩士研究生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0歲(1981年3月20日以後出生),應具有學士學位,或為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出具的入學通知書復印件。僅限申請現有碩士研究生項目,詳見《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壹覽表及項目指南》。
4、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或高級研究學者。
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