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條件:必須參加了新農合的農民。
2、報銷條件:在正常報銷之後,如果剩下的個人自付費用超過了上壹年度全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水平,那麽超出部分的金額可以申請二次報銷手續。
3、就醫地點:因大病在當地的二甲醫院或者定點醫院就醫的,新農合參保人員可以直接在醫院收費窗口,由醫院墊付大病保險賠付資金,出院時自動依據新農合大病保險條例來報銷,不需要額外辦理報銷手續。
4、補償原則:新農合二次補償是指利用新農合統籌基金結余,對已獲得大病統籌補償的參合農民進行的再次補償,是針對統籌基金結余過多,在調整、完善統籌補償方案前采取的臨時性調控措施,不作為常規補償模式。不得在年初新農合基金分配時預提,在歷年統籌基金結余超過當年統籌基金25%的情況下,可進行二次補償。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繳費方式:
1、鄉、村幹部上門集中收繳方式。
2、村集體經濟代繳方式。
3、農民主動到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繳納方式。
綜上所述,各地對於二次報銷的條件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體的報銷標準和流程應以當地的新農合政策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