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分析:
第壹年末:120000*(1+10%)=132000;
第二年末:120000*(1+10%)^2+120000*(1+10%)=277200;
第三年末:120000*(1+10%)^3+120000*(1+10%)^2+120000*(1+10%)=436920; 第四年末:120000*(1+10%)^4+120000*(1+10%)^3+120000*(1+10%)^2+120000*(1+10%)=612612;
第五年末:120000*(1+10%)^5+120000*(1+10%)^4+120000*(1+10%)^3+120000*(1+10%)^2+120000*(1+10%)=805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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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基金成本和收益的公式
1. 申購確認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凈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2. 贖回確認金額=贖回份額×贖回當天基金凈值-贖回費 贖回費=贖回份額×贖回當日基金凈值×贖回費率
基金公司設立流程:
1、選定公司名稱,確定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然後,簽訂股東出資協議;
2、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3、驗資;
4、申請營業執照;
5、刻制印、銀行開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