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概念涵義有交叉重疊的地方 信托是壹種法律關系,範圍比較廣泛,所有基於法律框架的委托、受托管理的形式都在此列,在中國也指信托業這壹行業,經營範圍很廣泛,上市股權、債權,非上市的股權、債權、收益權都可以做。 基金也是壹種法律概念,是集合了部分人的資金用於特定的目的,在國內有特定項目基金(公益基金會等)、投資基金(題主理解的就是這壹意思)。其中投資基金在募資方式上又分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在運行方式上又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國內投資基金都是契約性(實質上也就是壹種信托關系,只不過不是國內狹隘理解的信托業做管理人的);投資範圍上又分為證券投資(上市證券)和非上市投資,如PE、VC等。國內常用這個詞代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 私募,也就是私募基金,就包括了上述基金中的各類私募基金,但國內常用這個詞表達參與非上市投資的私募基金如PE等。 陽光私募是接受監管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相對應的,現在基金業協會正在對私募基金進行註冊,也傳出以後要將陽光私募發行的公募產品和公募基金公司發行的公募產品放到證監會機構部統壹監管,監管尺度壹致;私募產品包括公募基金公司發行的專戶等私募產品壹致放到私募基金部統壹監管。 資產管理公司範圍廣泛,有資格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公司都可成為資產管理公司。最初是4大資產管理公司,處置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但目前這壹概念正在回歸本質,在國內有資格發行以上產品的公司廣義上都是資產管理公司。媒體上常指券商、保險或期貨公司設立的資產管理專門機構或子公司。 投資公司範圍也很廣泛,廣義上來講既可以投自己的錢也可以代人理財,在國內很多沒有監管部門發放資產管理牌照的公司或者不主要投資於上市證券的公司,多為非上市股權投資公司(PE、VC,公募基金公司的專項資產管理子公司等等)。 總結壹下: 信托∩基金=契約性基金(國內的絕大多數投資基金); 陽光私募∈私募∈基金 {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包括公募私募),券商資管,保險資管,期貨資管,銀行資管(目前沒有作為公司實體,但從事的業務實際上也是資產管理)}∈{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管理公司} 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大多數名稱中帶有資產管理公司字樣的公司是獲得所在監管機構頒發的相應資管業務牌照,還有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名稱中沒有提及,但實質上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字面含廣泛,但實際常用的多為各類私募機構,也有些壹些不規範的所謂理財機構用這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