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私募基金的概念
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壹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壹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壹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二、私募基金在中國是合法的
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壹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三、相關立法進程
《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於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9年7月啟動以來,有關私募基金管理納入其中的消息備受關註。2012年6月26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