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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物價局的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5個職能科室。

(壹)辦公室(掛組織人事科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協調、督辦信訪事項;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物價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及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管;承擔全市價格評估和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的審核上報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擬訂全市價格工作規劃和改革方案,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起草全市價格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全市市場價格的預警和分析工作,擬訂價格幹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價格聽證工作;承擔反價格壟斷有關工作;承擔價格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價格研究工作。

(三)價格管理科(掛市市場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牌子)。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作價原則和作價辦法;按照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範圍,研究提出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意見,指導協調部門價格管理工作,規範價格行為;承擔重要商品儲備價格管理和實施糧食最低保護價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價格爭議的協調處理工作;參與重要儲備商品價格及風險金的管理;負責征收管理市場價格調節基金並提出使用意見。

(四)收費管理科。承擔省授權管理的全市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標準審批的有關工作,頒發和管理收費許可證並定期審驗;按權限審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性收費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立項及收費標準等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對亂收費行為進行治理整頓;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費改稅工作;承擔有關價格與收費爭議的協調處理工作。

(五)房地產價格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省制定的房地產價格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房地產價格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制定經濟適應房價格和廉租房租金標準;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收費項目及標準;測算和發布商品房成本價格信息,引導房地產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