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機構投資者準入不設置資金門檻,申請參與北交所股票交易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及北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壹、新三板交易權限可自動平移至北交所
如果是在北交所開市前已開通精選層交易權限的投資者,其交易權限將自動平移至北交所;具有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交易權限的投資者,其交易權限範圍也將包含北交所股票。此外,為實現北交所與新三板創新層、基礎層的壹體發展和制度聯動,全國股轉公司也將創新層投資者準入資金門檻由15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於2021年9月17日發布實施。 不過,需要投資者註意的是,基礎層資金準入門檻仍為200萬元。
二、打新申購須全額繳付資金:
需要註意的是,主板、科創板“打新”時不需要預先繳款,待確定中簽後按中簽股數對應的金額繳款即可;而北交所“打新”時須全額繳付申購資金,待獲配股數確定後退回多繳款項,繳款至退款之間間隔兩個交易日。 當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數量時,北交所會根據網上發行數量和有效申購總量的比例計算各投資者獲得配售股票的數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匯總後按申購數量優先,數量相同的時間優先原則向每個投資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無剩余股票。
三、達不到開戶門檻?
可選擇相關基金產品, 據證監會官網信息公示,11月12日,廣發基金、華夏基金、南方基金、易方達基金、匯添富基金、嘉實基金、大成基金、萬家基金等8家公募基金公司上報的北交所主題基金全部獲批,均為“兩年定期開放混合型基金”。
四、北交所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
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其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在《交易規則》中予以明確;協議轉讓的具體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規定。考慮到市場流動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交易需要,為今後引入混合交易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預留制度空間。
2.漲跌幅限制及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考慮到中小企業股票估值特點,為了有效促進價格發現,北交所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前收盤價的 ± 30%,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外,為促進盤中價格收斂,增強價格連續性,連續競價階段設置基準價格 ± 5%(或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3.競價交易的申報規則
北交所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應不低於100股, 每筆申報可以1 股為單位遞增, 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壹次性申報賣出。競價交易申報類型為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市價申報包括本方最優申報、對手方最優申報、最優 5 檔即時成交剩余撤銷申報以及最優5 檔即時成交剩余轉限價申報。市價申報僅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連續競價期間,同時對市價申報實施限價保護措施。
4.競價交易的臨時停牌機制
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為了減少投資者的非理性交易,針對不設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實施臨時停牌機制,當股票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 30% 、 60% 時,實施臨時停牌,每次停牌 10分鐘,復牌時采取集合競價,復牌後繼續當日交易。
5.大宗交易規則
大宗交易為協議交易,需滿足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要求。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 至 11:30 、 13:00 至 15:30 ,成交確認時間為 15:00 至 15:30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範圍與其價格漲跌幅限制保持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