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國有農場?這裏的耕地是國有的,但農民壹直以土地為生。現在公司想把這塊地賣給開發商建設。像我們這樣的農民能享受同樣的補償嗎?我們住的房子不是自己建的,公司幾年前賣給我們的,只有收據,沒有房產證,現在要拆了。我該怎麽補償呢?我能免費拿回它嗎?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仍不能維持需要安置的農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依法保護國有農場土地合法權益意見的通知
(壹)制止非法占用國有農場土地,加強對土地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建設占用國有農場土地。確需占用農場土地進行建設的,要依法辦理審批手續,並依法給予補償安置。不允許隨意強行轉讓國有農場土地。
從以上文件來看,應該有安置補償吧?誰能告訴我有沒有,從哪個法律哪個條款來判斷?沒有證書我是無法信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