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蘇州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1.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標準
符合醫療保險結算支付條件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和住院費、藥費等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定額標準支付;生育期間發生的規定病種復雜的醫療費用,經中心審核符合結算條件的,由生育保險基金結算。參保女職工只需自費,其余由中心和定點醫院直接支付。
2.計劃生育手術費報銷標準
參保女職工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宮內節育器(取出)、埋皮(埋皮)、絕育、再通手術,符合生育保險結算規定的手術費、常規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定額標準支付。
3.異地生育報銷標準
參保女職工在外地生育或因突發事件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生育所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先由本人現金支付,然後持相關材料到中心審核辦理支付手續。生育醫療費用高於園區同類醫院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支付;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支付。
3.終止妊娠醫療費用報銷標準
參保女職工因疾病、宮外孕、葡萄胎終止妊娠發生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發生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以外疾病的治療費用,按醫療保險規定結算。
4.自然分娩(含難產)報銷標準
壹級醫院報銷2000元,二級醫院報銷2500元,三級醫院報銷3000元。
5.剖宮產報銷標準
壹級醫院報銷3000元,二級醫院報銷4000元,三級醫院報銷4500元。
(二)蘇州市生育男職工報銷標準
1.參保男職工的配偶未納入生育保險範圍,不享受生育相關待遇的,可享受壹次性生育津貼。
2.男職工配偶生育或流產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除按規定享受壹次性生育津貼外,不享受生育營養津貼、圍產期保健津貼、生育津貼等其他生育保險待遇。
3.男職工配偶參加居民醫保,居民醫保基金支付壹次性生育津貼的,男職工不再享受壹次性生育津貼。
4.流產:壹次性生育津貼在200元
5.自然分娩:壹次性生育津貼1200元。
6.難產、剖宮產:壹次性生育津貼2000元。
二、蘇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參加生育保險,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費;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條件。
三、蘇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材料及流程
1.生育時,本人持社保卡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到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經醫院審核確認,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的,由主治醫生填寫,交本人簽字確認。
2.自費項目或特殊服務(家庭產房、陪產、紙尿褲、牛奶、嬰兒撫觸、嬰兒保健帶、產後訪視、夥食費、出生證明等。)經醫院書面告知並征得本人同意後方可使用。
3.出院時,參保人只需支付自費藥品和特殊服務費用,其余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和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支付。
4、市社保中心在下月與定點醫療機構共同支付生育醫療費後,將生育津貼撥付給用人單位;壹次性產前檢查補貼和產婦營養補貼將劃入被保險人社會保障卡上蘇州銀行的扣款賬戶。
四、蘇州市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參保女職工在定點婦產醫院發生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前,到戶籍所在地(非蘇州市)計生部門開具生育保險聯系單或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2.結婚證;
3.戶籍證明;
4.用人單位出具的職工婚育證明或者職工節育手術證明;
5 .流動人口同時出具《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返回戶籍所在地的,需要提供:
1.雙方結婚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相關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