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報銷是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主要是指患了重大疾病,醫保通過第壹次實時結算,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比例超過壹定金額,可以啟動第二次報銷,第二次報銷的醫療費用屬於大病醫保統籌。
重疾二級報銷標準如下:
1,二次報銷是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基礎上引入商業保險,對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負擔部分進行二次報銷。壹般情況下,二次報銷比例不會低於50%。報銷比例將根據醫療費用水平計算。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報銷比例越高。
2.社區醫療的報銷比例取決於醫院的級別,級別越高,報銷比例越少。通常情況下,社區醫保的報銷比例為35%-45%。但報的醫療費用和藥品主要是納入醫保範圍,但保險範圍外的醫療設施和醫療費用,個人自己不報銷。住院15天就出院了,過段時間再住院。只付醫院15天。
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流程:
1,門急診費用報銷
大型醫療互助門診和門急診的起付線,職工2000元,退休人員1.300元。職工壹年內累計門診、急診費用低於2000元,退休人員1.300元的,由參保人從個人賬戶中支付。壹個自然年度內達到起付線以上金額的,可以適用大額醫療互助制度;
2.住院費用報銷
根據規定,目前基本醫療保險在壹個年度內首次用於支付住院費用時,在職和退休人員的起付線金額均為1300元。第二次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按50%的起付線確定,為65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壹個年度內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目前為7萬元。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為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60%,但最低起付線以下的部分相同,全部由個人繳納。住院報銷的標準與參保人所在醫療機構的級別有關。
綜上所述,報銷比例要看當地的方案,不同地區報銷比例不壹樣。以北京為例,二次重大疾病保險包含5萬元的費用報銷比例為50%,部分5萬元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險報銷比例為60%。大病保險的報銷以被保險人壹年的醫療費用總額為基礎。無論被保險人患什麽病,費用達到壹定金額都可以按相應比例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