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調整為:提高最高報銷限額和支付比例。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最高報銷限額分別由20萬元和7萬元提高到23萬元和65438+萬元。同時,參保人員在壹、二、三級及以下收費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分別報銷75%、85%、90%,平均報銷比例由73%提高到83%。居民醫保分別報銷60%、70%、85%,平均報銷比例從60%提高到70%。
支付線標準降低。參保人員在壹級、二級、三級及以下收費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線標準分別為800元、500元、300元,比調整前降低7.6個百分點。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