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1,房屋維修基金就不交了,所以業主要在交房前交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
2、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3、商品房銷售時,購房人與售房單位應簽訂相關的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購房人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現行交存標準為:高層建築(含帶電梯的多層建築)每平方米90元,多層建築(含別墅)每平方米50元。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需要攜帶:
1)預售合同
2)房款
3)購房合同中人的身份證
(如果購房合同上的人不能來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書的時候拿對方身份證就可以了。)
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合法還是不辦理房產證合法?
法律上,房屋維修資金用於房屋修繕,早在入戶時就應該繳納,辦理產權證時必須補繳缺失的產權證,同時按照新的標準繳納。所以,以後買房壹定要先交這個錢,免得以後交款標準變了就上火。
1.根據《關於征收住宅區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通知》的規定,未繳納商品住宅維修資金的,房產局不予辦理契證過戶和權屬登記手續。
2.這壹規定的立法目的是確保住宅維修資金落實到位,保證保修期滿後維修、更新、改造的順利開展。
3.因此,購房者在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後,應妥善保管好財政局統壹監管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以備辦理房產證時提交。
參考資料:
/news/2007-02/27/content _ 9368540 .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