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站培訓成功的秘訣是法律極其嚴格。新軍隊的章程、法律、法令都準備得很充分,很詳細。對於遵紀守法表現突出的士兵,給予記功、銀兩或晉升獎勵;對於那些違反規章制度的人,他媽的要付出代價。懲罰的方法有打軍棍、在耳朵上插箭示眾、扣工資等。最嚴厲的懲罰是斬首。《簡明軍法》第二十條有“十八斬”,規定處理十八違:包括臨陣不從、臨陣退縮、騙取功勛領賞、逃跑、裝病、疏於戒備、貽誤戰機、引兵死亡、失火、棄槍、泄露密令、燒殺搶掠通奸、造謠惑眾、尖叫擾民、打架鬥毆。
根據查那關於逃兵的法律,在車站附近的各個路口設卡,捉到逃兵,每抓壹個,賞220兩銀子。逃兵被逮捕並“受到軍法嚴懲”新建的軍隊經常處決逃兵,以儆效尤。設卡的地方俗稱卡子房。至今在駐地北面的金祁公路上還有壹個地名叫卡子房,是新軍中逃兵的歷史遺存。
1899袁世凱《張國棟等片》中寫道:“在訓練營中,紀律為先,其平庸之員,必須隨時加以懲罰,以儆效尤,嚴於軍政。”欲革除華靈使張國棟、前宗哨長楊正國。只因為他們出去買馬,沿途向地方要糧;壹個紀律松懈,不知如何振作的人。除了這種革職,袁世凱從來不縱容士兵違紀。有壹次,他偶爾壹個人出去視察,碰巧遇到壹個年輕軍官在下面的營房裏抽鴉片。年輕軍官雖然跪下求饒,但還是親手用大刀當場砍下了癮君子的腦袋。每個月新兵都會由駐地發工資,長官必須親自點名,按名發放。有壹次,發現報賬是假的,鐵硬幣鍍銀冒充銀輪,士兵大吵大鬧。袁立即命令執法部門斬殺了幾名報賬局的官員。
盛子營站的農民,那些年每天都在盛子營遇到新軍隊伍——小張莊。第壹個移民是河南張德的張佳瑩(張佳瑩是袁世凱的祖籍)。秋天稻子進場,路邊到處是脫粒、養田,新軍訓練的隊伍從飛來的稻子中穿過,但不允許軍官影響農民工作。
對新軍的禁令多達38條。每壹項都是根據軍隊中發生的現象制定的。如勇丁襲擾鄉野,“讓當地百姓認勇制服,據實申訴,或送豎井查辦。”等壹下。據史書記載,袁世凱認為“秩序不好,分手原因也。時間是懶惰的基礎。緩和感情,軍人的大忌。”於是,他用懲罰自己的方法來警示官兵,並罰自己工資的十分之壹,上交執法大隊辦公室,作為建立趙衷廟的經費。以儆效尤。就在袁世凱自我懲罰之後,各種懲罰接踵而至,針對各級軍官,洋人,甚至下面的士兵。
有壹次,騎兵哨兵隊長範在練習走路時,帽子上的羽毛掉在了地上。演練中,戰士劉超舉突然下馬撿起來,違反了操作規程,被罰200棍。哨兵範負責摘掉頂上的羽毛。戰士李運德外出鍛煉時不走路,而是騎著驢,他負責200根棍子。其右側崗哨的哨兵李鳳菊、陳錫春和張永生分別受到記過處分。隊伍回營時,戰士範榮新拿著槍走了出來。因為在河堤樹蔭下買瓜,被人用箭射了。營長吳金標脫了禮帽,哨長張殿如打了二百棍。哨兵劉三生帶領這個哨兵在東寨門周圍巡邏。巡邏的士兵膽敢帶著刺刀潛入河南,擅自離開崗位,受到了嚴厲的懲罰。這裏所說的河南是指站馬廠所轄的河南岸。據站裏老人回憶,河南其實指的是妓院所在的地方。在炮兵隊的中段哨響中,拔槍的戰士們隨意喊著,摘下了哨官徐武奎的大禮帽。馬不肥,所以對待騎兵。哨兵穆永勝在北京向袁世凱要求升職。結果他沒有被提拔,但是他的高帽也被摘掉了。演練中,哨兵李殿文把河對岸的閑人叫來,打了五百棍,摘了禮帽。
正是靠著這種嚴格的軍紀,新組建的軍隊造就了壹支能夠讓袁世凱影響中國歷史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