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這壹消息官方辟謠是假的。具體如下:
壹是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二是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三是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和城鎮超齡人員。均不含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去世的人員。
離休幹部、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養老金的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統籌養老金是指從用人單位繳費組成的統籌基金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是為了解決因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重慶2023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