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漢維修基金收費標準如下:
1.住宅壹層及14層以下14層帶電梯的框架結構住宅,房屋維修基金標準:個人每平方米61元,開發商每平方米25元;
2.住宅壹層及15層以上帶電梯的框架結構住宅,房屋維修基金標準:個人每平方米73元,開發商每平方米30元。
維修基金使用後,賬面余額低於首次交存金額30%的,業主應當續交,且金額不得低於業主首次交存的標準。對於二手房,業主可以和購房者協商。二手房業主可以將已經繳納的房屋維修資金無償延期支付給購房人,也可以收取壹定比例的費用,但不能超過當時繳納的金額。
法律依據
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售後公房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屋使用部分,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的規定,屬於單個房屋所有人或者單個房屋所有人以及與其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所有人所有的部分。
本辦法所稱住宅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與相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第五條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承擔。
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和使用管理。
財政、審計、規劃國土、質監、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管委會,下同)負責本轄區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