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王建華;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
2)職責:負責黨的建設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全面工作。
3)分工:主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二、劉鷺巖;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委副書記、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長。
2)職責:協助王建華同誌主持局黨委日常工作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全面工作;負責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及分管領域黨的建設,負責規劃財務、養老保險、醫療工傷失業保險工作,主持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全面工作。
3)分工:協助王建華同誌工作;分管局規劃財務科、養老保險科、醫療工傷失業保險科;主持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全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肖冬;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調研員。
2)職責: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和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勞動關系和工資福利等工作。
3)分工:分管局勞動關系科、工資福利科、勞動監察科;分管市勞動監察支隊、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劉西波;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職責: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負責機關政務、人事、公務員管理、檔案管理、軍官轉業安置、社保基金監督、人事考試等工作。
3)分工:分管局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科)、人事科(機關黨委)、市公務員管理辦公室、檔案管理科、市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分管市人事考試中心(人事考試監督管理處)、市轉業軍官服務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徐恩禮;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職責: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負責人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外國專家服務等工作。
3)分工:分管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外國專家管理科、出國培訓管理科;分管市外國專家局、市職業能力建設辦公室、市國際人才交流協會辦公室;聯系濟寧技師學院;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任憲民;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職責: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負責就業工作。
3)分工:分管局就業促進科(高校畢業生就業科)、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分管市就業辦公室、市人才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市場配置服務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王勇;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調研員。
2)職責: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協助劉鷺巖同誌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政策法規、信息工作。
3)分工:協助劉鷺巖同誌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規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邵新才;
1)市外國專家局局長。
2)職責:負責市外國專家局黨的建設,協助徐恩禮同誌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人才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主持市外國專家局全面工作。
3)分工:協助徐恩禮同誌工作;主持市外國專家局全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