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該藥店支持刷醫保卡,只要卡裏有錢,可以隨時到醫療保險定點藥店購藥,是不受限制的。
醫保卡的使用範圍具體如下:
1、用於購藥:參保人員在定點藥店買藥時,可以用醫保卡支付;
2、用於報銷:去醫院看病,不管是門診還是住院,達到醫療保險起付線且在醫保報銷範圍的,可以使用醫保卡報銷;
3、用於看病:參合人員患病時,可以用醫保卡和醫保手冊去定點醫院掛號、就診。
交醫保具體步驟如下:
1、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辦理網上繳費;
2、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網上自助繳費”模塊;
3、輸入姓名、身份證、動態驗證碼登錄;
4、接著點擊左欄中的繳費明細,選擇去支付;
5、接著跳轉到支付頁面,點擊“支付”,選擇支付方式;
6、點擊確認,生成訂單,進入支付操作頁面;
7、可以選擇微信或者支付寶掃碼支付,也可以選擇快捷支付(主要針對借記卡和信用卡),也可以選擇網銀支付;
8、選好支付方式後,輸入卡號和下壹步後,就支付成功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