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南京市將提高2011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和醫保待遇。
財政補助標準提高
記者昨天從南京市人社局獲悉,學生兒童(含大學生)的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由去年的每人150元/年,提高到每人200元/年。“其他居民”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180元/年,提高到每人200元/年。
門診大病報銷提高10%
同樣,在居民醫保的待遇上,也有相應的提高:提高門診大病基金支付比例。參保學生兒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80%。
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10%
規定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在二級、壹級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參保學生兒童基金支付比例由85%、90%分別提高到90%、95%;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由70%、75%分別提高到80%、85%。
建築民工醫保待遇相應提高
同時,建築業農民工的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也相應提高:門診大病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提高規定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在二級、壹級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由85%、90%提高到90%、95%。
大學生門診包幹標準提高
此外,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用的包幹標準也提高: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用包幹標準由原來的每人50元/年提高到每人60元/年,該款從市醫保基金中劃撥到學生所在的高校,支付參保大學生的普通門診、人身意外傷害等醫療費用。
南京將在今年三季度出臺居民醫保門診統籌辦法,逐步實現參保居民在社區醫院看小病的費用也可以由醫保基金報銷,報銷比例不低於50%。(董婉愉)
舉例說明>>>
鼓樓區老人王先生生病住在壹級醫院,住院費用***花去3800元,其中住院費用中個人自理(自付)部分為1000元。
根據新的文件規定:“提高規定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的基金支付比例。在二級、壹級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由70%、75%分別提高到80%、85%”,老王的基本醫療報銷範圍內費用為3800-1000=2800元,個人需分擔“首次住院個人起付標準400元”。
如按老政策計算:壹級醫院個人分擔比例為25%,即(2800-400)×25%=600元;現按新政策計算:壹級醫院個人分擔比例為15%,即(2800-400)×15%=360元。那麽老王現在的個人負擔減輕了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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