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業主和業委會撕毀了。解散業委會的條件是什麽?

業主和業委會撕毀了。解散業委會的條件是什麽?

南京有小區業主拉橫幅譴責業委會。業主委員會遇到這麽糟糕的情況該怎麽辦?可以直接去掉嗎?

事件回顧:南京某小區業主指責業委會“私自”與物業簽訂合同

據了解,南京天正湖畔小區幾名業主拉著橫幅高喊:業委會長期拒絕與業主對話,擅自決定代業主簽協議。對於這樣的不作為和混亂,我們要求將他們從業委會中除名!

據壹位業主介紹,她在這裏住了8年,從來不知道業委會成員的構成,但“4月份我們得知業委會要動用高額維修基金,現在違背大家的意願和天正物業簽了3年的合同。”

今年6月1日,業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三年服務合同在小區窗口公示,業主反對的聲音達到高潮。不過,提到業主的抗議,該小區業委會現任主任孫回應,“他們不代表大多數業主。”

業主不能代表大多數業主?業委會可以嗎?業主和業委會是什麽關系?今天買房指南就給大家好好講講。如果業主要求罷免業委會,需要什麽條件?

什麽是業委會?

業委會的全稱是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的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它是業主行使管理權的壹種特殊形式。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或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壹般由5至11人組成。

按照《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相關辦法規定的程序組建業主委員會;也可以由業主按樓選舉自己的樓委會,然後每個樓委會選舉代表組成業委會。

業主委員會有哪些權利?

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代表物業全體業主,有權決定與物業有關的壹切重大事項。

業主委員會的權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決策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具體來說,業主委員會的決策權主要體現在:決定聘請或解聘物業管理公司,代表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決定使用物業維修資金、裝修物業、維修或者更新設備,需要使用物業維修資金的,必須經業主委員會同意。

二是審議權,這其實是決策權的組成部分。因為提交給委員會的提案是經過審議的,審議的結論也是決定。業主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管理費預算、月度、季度和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管理公司月度和年度工作報告及工作計劃等。

最後,行使監督權也是業主委員會的重要職能,主要表現在對管理公司工作的監督。監督權的行使主要是:對公司的費用支出是否合理、適當進行監督管理;監督和管理公司的工作是否能達到目標。

有權利也有義務,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業主委員會應當落實業主大會決定的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壹)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回到上面的事件,業委會做的對嗎?

首先,業委會有決策權,代表廣大業主的利益,可以決定物業管理費的使用。

但是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的情況必須公示。《物權法》明確規定,需要在提出動議後30日內召開臨時業主大會,需要提前15日向業主送達會議通知,明確說明會議方式。

而且只要小區20%的業主,甚至十幾個業主要求開業主大會,業委會也必須滿足。但事件中的業委會顯然沒有與業主進行有效溝通,同時在行使權利的過程中,也沒有盡到義務。

那麽罷免業主委員會需要滿足什麽條件呢?

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

需要指出的是,業主委員會委員或主任可以不經業主委員會提議或20%以上業主提議而被罷免,最終能否被罷免必須由業主大會決定。按照規定,業主大會作出的決議,必須至少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1/2以上表決權的業主出席,且出席會議的業主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方可生效。同時,還要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只有通過這壹系列程序,業主委員會或主任的解聘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

業主委員會主席也可以書面協商罷免,但也要求有50%以上的業主參加;如果同意罷免業主委員會的理事人數達到參與協商的業主人數的半數以上,則罷免成功。業主大會應當公布業主大會表決結果,並向主管部門備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6-07。請以目前實際購買政策為準。)

點擊查看更多房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