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定點醫療機構或藥店,可以直接用電子醫保卡報銷;
適用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
2.如果忘記帶醫保卡,可以通過電子社保卡二級發行的電子醫保卡報銷,實現“刷碼買藥”;
3.在定點醫院或藥店,直接在醫保服務窗口刷電子醫保卡報銷;
4.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需要攜帶醫保卡、身份證等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報銷。
電子醫保卡的優勢:
1.便捷性:電子醫保卡可通過手機應用進行管理,用戶無需攜帶實體卡,降低了丟失和遺忘的風險;
2.快速識別:就診醫療機構時,掃碼即可快速識別身份,簡化了就診流程;
3.實時查詢:用戶可通過手機應用隨時查詢醫保賬戶余額、消費記錄等信息,方便實時掌握個人醫保資金情況;
4.電子結算:支持線上線下醫療費用電子結算,減少現場排隊繳費時間;
5.跨區域使用:部分地區電子醫保卡支持異地就醫結算,方便用戶異地就醫時的報銷流程。
總結壹下,使用電子醫保卡報銷的方法有:在定點醫療機構或藥店直接使用,電子社保卡二級後發放的電子醫保卡報銷,在定點醫院或藥店刷卡報銷,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攜帶相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