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局的具體職能如下。可以詢問關於上述功能的問題。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建設全市人力資源協調發展體系。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建設;負責對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制定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服務全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統籌制定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全市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制定創業和就業援助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4)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落實國家、省、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關系接續辦法和基本養老金統籌辦法;擬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草案,承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保險計劃,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指導和監督勞動能力鑒定相關工作。
(五)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制定並指導實施相關制度和標準;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及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的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總體收支平衡。
(七)負責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牽頭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我市禁止使用童工和非法使用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配套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督辦(查處)相關大案要案;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