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社會基本醫療保險?
簡稱醫保,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壹個分支,是國家的基本福利。分為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繳費比例和報銷比例略有不同。
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個人2%,單位根據個人收入10%。如果斷供,續費後需要3-6個月才能使用。
壹般來說,社保範圍內的門急診報銷標準為50%-70%,住院報銷標準為80%-90%,根據各地不同規定會有所不同。此外,退休人員的報銷比例比退休前高。
但這裏需要註意的是,上面所說的報銷比例並不是所有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而是醫保目錄內費用的報銷比例,不包括自費部分和醫保外部分。很多高價藥、新藥、進口藥都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
另外,去定點醫保醫院治療再報銷也很重要。壹般來說,公立醫院在醫保範圍內,有些私立醫院不在。
2.商業醫療保險
除了社保中的醫保,個人或單位還可以購買額外的商業醫療保險,其主要作用是彌補基本醫療保險只能報銷醫保範圍的不足,補充保額。高端醫保還可以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包括非醫保定點的民營醫院。
基本醫療保險中起付線以下的金額,醫療費用自付部分,社保不覆蓋的自付部分,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進行補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條本省城鎮的下列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照本條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壹)企業及其職工;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三)無軍人身份的部隊及其職工的用人單位。
上述單位的退休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個人醫療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相結合的制度。個人賬戶的所有權屬於個人。統籌基金所有權屬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