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
首先,資產類別
101現金
102銀行存款
103證券
104暫付款
105庫存材料
106固定資產
二。債務
201應付預算
202應付財務賬款
203臨時存款
三。凈資產類別
301固定基金
303余額
第四,接納人類
401撥付資金
404預算外資金收入
407其他收入
動詞 (verb的縮寫)開支類別
501支出
502撥款
505自籌基建結轉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首先,資產類別
101科目的現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的庫存現金。
2 .收到現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的庫存現金。
3.行政單位應當設置“現金出納簿”,出納人員應當按照收付憑證和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營業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入總額、現金支出總額和余額,並將余額與實際庫存進行核對,確保賬實相符。
4.有外幣現金的行政單位,應當按照人民幣和各種外幣“現金賬簿”進行明細核算。詳見“銀行存款”科目。
賬號102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存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資金。
2.行政單位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與科比提取和支出有關的存款,借記“現金”等相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的銀行存款金額。
3.行政單位應當根據開戶銀行和存款種類設置“存款日記賬”。出納根據收付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結清余額。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核對,至少每月壹次。月末,行政單位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如有差異,應逐壹查明原因,分別處理。屬於未結清賬戶的,應按月編制“銀行對賬單”,調整壹致。
4.有外幣存款的行政單位,應在本科目下設置人民幣和各種外幣的“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行政單位的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幣金額和折算率。外幣折算為人民幣記賬時,按照營業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折算。年度終了(外幣存款較多的機構可按季或按月結算),行政單位應按年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將外幣賬戶余額折算成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後的外幣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失計入相關費用。
標的證券編號103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購買的有價證券。
2 .購買有價證券時,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付本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金”、“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償還的有價證券本金。
賬號為104的臨時支付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待核銷的結算資金。
2.發生暫付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結算收回或核銷轉移支出時,借記“支出”等相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待結算暫付款項的累計數。
3 .本科目應按債務單位或個人的名稱設置。
編號105科目庫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大量采購並需要儲備的物資。行政單位辦公物資采購有無批量采購且不需要庫存的,可不設置本科目。
2.有償購入和轉讓的材料,應分別按買價和轉讓價入賬。材料采購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運雜費不計入庫存材料價格,直接計入相關支出科目核算。
3.購入的材料已驗收入庫時,借記本科目,出庫時,貸記“銀行存款”及其他相關的領用款,貸記本科目,借記相關的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實際庫存的材料。
4 .本科目應按庫存材料及其他相關物品的類別和品種設置,並根據庫存
材料出入庫單據逐壹登記。
5.行政單位的庫存物資每年至少盤點壹次。如發生存貨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屬於正常的溢、虧,應作為減少或增加當期支出處理:發生存貨盤盈時,借記本科目,發生存貨盤虧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非正常損失,應按規定程序報批後處理。
以不同的價格處理庫存材料並恢復押金。如因價格變動而發生損失和溢余,應相應增加或減少當期支出。
賬號為106的固定資產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的原價。
2.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並登記:
(1)購入、轉讓的固定資產,按實際買價、轉讓價、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入賬。
(2)自建固定資產應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入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照改建、擴建發生的費用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後的凈增值額,計入固定資產。
(四)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相關憑證進行核算。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5)無償轉讓的固定資產應按估計價值入賬。
(六)有盈余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重置全價核算。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移交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實際價值確定後再進行調整。購買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3.已入賬的固定資產,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更:
(1)根據國家規定重新評估固定資產價值;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者改進裝置;
(三)拆除部分固定資產;
(4)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暫定評估值;
(5)發現固定資產價值的原始記錄有誤。
4.本科目的用途:
購建、有償轉讓固定資產時,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有償轉讓或出售的固定資產,應按其賬面價值核銷。借記“固定基金”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減少的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核銷。清理毀損、報廢固定資產過程中產生的收入記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支出記入相關支出科目。
5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所有固定資產的總值。
6 .行政單位應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或“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二。債務
科目編號201的應付預算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規定應上繳國家預算的資金。
行政單位應繳預算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罰沒財物折價、無主財物折價、贓款贓物折價以及按照預算管理規定應當上繳預算的其他資金。
2.收到預算應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支付的金額。年末,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應付預算”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2號科目“應交財政專戶”。
1.核算行政單位按照規定收取的預算外資金,應當上繳財政專戶。
2。收到應上繳財政專戶的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實行預算外資金余額上繳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應當定期結算預算外資金余額,根據余額借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按比例上繳財政專戶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應貸記“應付財政專戶”、“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應付財政專戶”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支付的金額。年末,本科目應無余額。
3 .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類別設置。
203號賬戶臨時存款
1.壹、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的暫收款和待結算應付款。
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
或結算退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算的臨時存款金額。
3 .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或個人的名稱設置。
三。凈資產類別
301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因購置、調撥、建造、接受捐贈和調撥固定資產形成的資金。
2 .增加固定資金,借記“固定資產”或相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少固定資產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固定資金總額。
賬戶余額303號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年度收支平衡後的滾存余額。
2 .年末“下撥資金”(不含下壹年度下撥的資金),“預算外資金”
將“黃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余額轉入本科目貸方,借記“撥入資金”、“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支出”(不含預留下年度的資金)、“撥入資金”、“自籌基建結轉資金”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支出”、“撥入資金”科目。有專項資金的單位應將非專項資金轉入“結余”科目的“本期結余”。
在明細賬戶中;專項收入和支出均轉入“專項”科目的余額
余額”中的明細科目。年末,本科目貸方余額為行政單位累計結余。
3 .有專項資金的單位應將結余分為定期結余和專項結余進行明細核算。
第四,接納人類
401號科目撥入資金。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按資金收付申報關系撥付的預算資金。
2 .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歸還撥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通常的貸方余額反映分配資金的累計金額。
3 .年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不包括從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收到的下壹年度的資金)轉入“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余額”科目。
4.本科目應根據撥付資金的資金管理要求,設置“經常性資金撥付”和“專項資金撥付”兩個二級科目。在二級科目下,根據“國家預算收支科目”的“款”級科目設置明細賬。行政單位接受無主管會計單位撥付的財政資金(如醫療費、住房等)
基金等。),應在“專用基金”二級科目中按撥入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第404號科目預算外資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
2.行政單位收到財政專戶撥付的本單位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主管部門收到經財政專戶批準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時,用“暫存款”科目核算。
實行按壹定比例將預算外資金上繳財政專戶辦法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付財政專戶”等科目。實行將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付財政專戶”等科目。
3 .年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余額”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根據預算外資金收入管理的要求,分別設置經常性收入和專項收入二級科目,並根據二級科目下的預算外資金項目設置明細賬。
第407號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其他資金的收入。包括:零星雜項收入、有償服務收入、行政單位在經營活動中取得的不上繳財政的有價證券和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2 .其他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轉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通常,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其他收入的累計數。年度終了,將本科目的貸方余額全額轉入“余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科目。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3.本科目可以根據收入的主要類別設置明細賬。
動詞 (verb的縮寫)開支類別
科目編號501的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2 .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現金”
其他科目;支出收回或轉回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資金實際支出的累計金額。
3 .年末,應將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余額”日,借記“余額”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劃分兩個科目。在二級科目下,應按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的“項”和“款”支出科目設置明細賬。
科目502的撥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根據批準的預算,撥付所屬單位的預算資金。
2;轉移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支取或沖正轉賬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通常情況下,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已分配資金的累計數。
3 .年度終了,將本科目借方余額(不含預留下壹年度的資金)轉入“結余”科目。
4 .本科目應根據經常經費和專項經費的分配情況,分兩個科目進行核算。
公司設置明細賬。
505號科目結轉自籌基建。
1.本科目用於核算行政單位用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以及由行政單位自籌並轉建設銀行的資金。
2.將自籌基本建設資金轉入建設銀行時,應按轉入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後收回剩余資金時,應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3 .年末將本科目借方余額全額轉入“余額”科目,借記“余額”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後,年末無余額。
附件:第九章年終清算與結賬
第四十五條行政單位應當在年度終了前,按照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編制和審核決算的要求,對各類收支賬戶、往來賬戶、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進行全面清理和結算。並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制決算。
第四十六條清理和核對年度預算收支數字和各種繳款,確保年度預算數字和上下級之間撥付的資金數額壹致。
第四十七條為準確反映收支金額,本年度應撥付的資金應在65438+2月31前全部匯給對方。主管會計單位應當自65438年2月25日起向所屬單位撥付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逾期不再撥付。
第四十八條本年度所有收入都應及時入賬。財政專戶中的本年預算應付款和預算外資金應付款應於年底前上繳。凡屬於本年的支出,應按規定的支出渠道如實列報。年度單位支出決算以基層單位截至6月5438+2月31的實際支出為基礎。不得在年底前將下級單位下壹年度預算撥款列入本年度支出,不得以上級會計單位撥款代替基層會計單位實際支出。
第四十九條行政單位的往來賬目應盡可能在年度終了前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轉入各種收入或支出的往來款項,應及時轉入相關賬戶,並入本年度決算。主管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中核算的預算外資金部分,應及時轉入下屬單位,不得記入“暫存款”。
第五十條行政單位應當在年度終了時及時與銀行對賬,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相壹致。現金的賬面余額應與庫存現金壹致。證券的賬面價值應與現有證券的實際成本進行核對。
第五十壹條年度終了前,各類財產物資應進行清理和清點。如發生存貨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賬務調整,確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第五十二條行政單位在年終清算的基礎上進行年終結算。年末結賬包括年末轉賬、舊賬結清和年末新賬轉賬。賬目核對無誤後,先計算65438+2月各賬戶的借項或貸項合計金額和全年累計金額,再算出65438+2月末的余額。然後在結賬前編制“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後,按照年末轉賬方式填制65438+2月31的會計憑證進行結賬和結賬沖銷。
清算舊賬。轉賬後沒有余額的賬戶會做為全年累計總額,然後下面會畫壹條雙紅線表示該賬戶完全結清。對於有年末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下方的“匯總”欄中標註“結轉下年”字樣,然後在下方畫壹條雙紅線,表示年末余額轉入新賬戶,舊賬戶結束。
把它記在壹個新賬戶上。根據各賬戶本年余額,編制年終決算“資產負債表”及相關報表
精致的手表。列出各科目的年末余額(不編制會計憑證),直接記入新年度對應科目,並在“匯總”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分新年度數。
第五十三條行政單位決算經財政部門或者上級單位審查批準後,需要調整決算的,應當作相應調整。
第十章會計報表的編審
第五十四條會計報表是反映行政單位財務會計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匯總表、支出明細表、附表和報表說明。具體報表格式見本制度所附的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
有專項資金收支業務的,還應當按照專項資金的種類編制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表。
第五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某壹特定日期行政單位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中的項目應當按照會計要素的類別分別列示。
收支匯總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年度收支總規模的報表。
收支匯總表匯總列示單位實際收支項目。
支出明細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壹定時期預算執行情況的報表。支出明細表中的項目應按“國家預算支出科目”列示。財政撥款和預算外資金安排的支出,應按支出用途分別列示。
附表是指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會計單位的要求編制的補充報表,如基本數字表。附表按財務部門和上級單位規定的項目列出。
第五十六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或者上級單位的規定報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
月報表是反映截至截止日期行政單位月度資金活動和收支情況的報表。月度報告要求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支出明細表。
季度報告是對行政單位季度資金活動和收支情況進行分析和考核的報告,應在月度報告的基礎上詳細反映單位收支的全貌。每個行政單位的季度報告要求在月度報告的基礎上增加基本數字表。
年度報告(年度決算)是綜合反映年度基金活動執行結果和基金收支情況的報告。年度決算報表的種類和要求,按照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有關決算編審規定組織實施。
第五十七條行政單位會計報表應當保證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機關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加蓋公章後上報。對屢次不報報表的單位,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有權暫停撥付預算撥款或預算外資金。
第五十八條基層單位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經驗證的賬簿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確保賬表相符,不得代他人估計和編制。
第五十九條會計主管單位除根據會計賬簿和有關資料編制本級會計報表外,還應當根據本級會計報表和經審計的所屬單位會計報表編制匯總會計報表。
第六十條行政單位報送月報、季報和年報時應當編制報表。報表描述包括報表編制技術描述和報表分析描述。
報告的技術說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特殊事項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變更原因以及對收支和結果的影響。
報表的分析說明壹般包括:基本情況,影響預算執行和資金活動的原因,支出和資金活動的趨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對上級會計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