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申請將手中持有的基金單位按公布的價格賣出並收回現金,習慣上稱之為基金贖回。基金的贖回,就是賣出。上市的封閉式基金,賣出方法同壹般股票。開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壹部,申請賣給基金公司,贖回您的價金。贖回所得金額,是賣出基金的單位數,乘以賣出當日凈值。
贖回程序
基金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計算公式:
贖回總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如果投資人在申購時選擇後端申購模式,則贖回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後端申購費用=贖回份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後端申購費率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後端申購費用
基金贖回
贖回金額的處理方式: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並扣除相應的費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四舍五入部分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例:某投資人贖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為1年半,適用的贖回費率為0.25%,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5元,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25元,采用後端收費(後端收費是指投資者在購買基金時無需支付任何手續費,而在申請基金贖回時支付認、申購費用的付費模式)方式,則:
贖回總額=10,000×1.25=12,500元
後端申購費用=10,000×1.05×1.0%=105元
贖回費用=12,500×0.25%=31.25元
贖回金額(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2,500-105-31.25=12,363.75元
即投資人贖回10000份基金份額,采用後端收費方式,可得到12363.75元贖回金額。如果說在申購時已付申購費用,則“贖回金額(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2,500-31.25=12,46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