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世上十全十美的事情可望而不可即,每壹款投資產品除了擁有優勢還有劣勢,那契約型基金優勢及劣勢是什麽?
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稅收問題契約型私募基金的優勢有哪些?
契約型基金優勢及劣勢:
1、優勢
(1)人數優勢:投資者人數可以為1-200人。
(2)投資範圍廣
(3)無雙重稅負
因契約型私募基金不具備法人資格,所以不是納稅主體。因此只需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分配環節,由受益人自行申報並繳納所得稅即可,免於雙重征稅。
(4)設立、變更程序簡單
設立階段:僅需要事後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備案程序,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或變更等。因此設立契約型私募基金可以省去繁瑣的工商登記註冊程序。
投資人變更階段:
1)投資人依據契約型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申購、贖回。
2)契約型私募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份額轉讓方式來實現退出參與,但受讓人業需滿足合格投資者的規定。
(5)可以作為股東進行登記
根據2015年10月16日,新三板發布《關於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擬掛牌公司股權有關問題》;且契約型私募基金所投資公司申請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時,股份可以直接登記為產品名稱。
(6)退出方式多樣化
其壹、契約型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涉及正常的退出流程,比如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開放申贖的設計,同時還可以設計違約退出條款;
其二、委托人可以通過監管規定的平臺進行契約型基金的份額轉讓,這樣也可以實現退出,完善流動性機制;
其三、契約型私募基金不需要進行註冊登記。
2、劣勢
(1)投資不可以直接放委貸
(2)不可以直接設立ABS
(3)不具備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