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委員會確認物業維修需求,並評估維修項目的緊急程度和費用預算;
2、根據維修需求,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委員會編制維修計劃,包括維修項目的範圍、預算、時間安排等;
3、在壹些國家或地區,動用物業維修基金需要經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決議。會議上討論和審議維修計劃,並投票決定是否動用物業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4、如果維修計劃獲得通過,業主需要按照決議繳納維修款項,通常是通過物業管理公司或指定的賬戶進行繳納;
5、物業管理公司或委員會根據維修計劃,選擇合適的承包商或施工隊伍進行維修工程;
6、維修工程完成後,進行驗收,確保維修質量符合要求。
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打完條件如下:
1、動用物業維修基金通常需要基於合理的維修需求。這意味著維修項目必須是必要且合理的,例如修復建築物結構問題、維護公***設施等;
2、在壹些國家或地區,動用物業維修基金需要經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決策程序。這意味著維修計劃需要在業主大會或委員會上進行討論和審議,並根據規定的程序進行表決和決議;
3、動用物業維修基金通常需要業主繳納額外的維修款項。業主需要按照決策程序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按時繳納維修款項;
4、動用物業維修基金前,通常需要編制維修計劃和預算。這些計劃和預算需要明確維修項目的範圍、預計費用、時間安排等;
5、動用物業維修基金進行維修工程時,通常需要與承包商簽訂合同,並選擇合適的承包商進行維修工作。
綜上所述,也就是說,業主既然已交了公***維修基金,當公***設施需要維修時,只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動用公***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同決定:
(壹)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有和***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