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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夥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壹。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多人合夥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丁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壹、甲乙丙丁四方***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xxxxxx(地址:xxxxxxxxx),前期預需甲方投資x萬元整,乙方投資x萬元整,丙方投資x萬元整,丁方投資x萬元整。綜上,甲方占投資總額的%,乙方占投資總額的%,丙方占投資總額的%,丁方占投資總額的%,比例為x:x:x:x。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四方***有,比例為: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以甲方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夥四方本著***同經營,***同勞動,***擔風險,***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為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折合投資比例5%);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折合投資比例3%)。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丁方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各自收益比x:x:x:x(除去壹切固定開支及各種必備消耗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x:x::)負擔。

 四、經營職責:***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用品的采購、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提成,物品采購,房租等),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確認後簽字入賬。由乙方負責店內日常經營的財務賬目整理(即賬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狀況整理成冊,營業利潤全額交予甲方,甲方需當日暫管或存入銀行固定賬戶(扣除各種必備開支)。四方可協商每月更換輪換管理人,任何壹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經營物品。

 五、員工提成:每服務壹位顧客的收益,員工提成%,合夥人服務提成收入等同員工提成收入。

 六、盈余結算:店內盈余每月年結算壹次,並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x:x:x:x,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財務整理方、現金保管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如四方發生糾紛,不能***同經營的情況下,由四方***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其他方經營,經營方應退付該方投資金額(具體數額由四方協商並簽訂協議)。

 八、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四方***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其他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壹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簽訂時間: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2

 合夥創業協議書

 壹.總則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四.利益分配

 五.入夥和退夥

 六.解散和清算

 七.經營期限

 八.附則

 壹.總則

 企業住所:浙江省義烏市 江東區 黎明湖路 孔村 二區 21棟1單元301

 合夥宗旨:合夥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雙方***同恪守。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阿裏巴巴旗下全球速賣通業務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

 (1)X X X 身份證:

 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2)X X X 身份證:

 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3)X X X 身份證:

 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人為普通合夥,由合夥人***同出資、***同經營,由趙仰特、李增芬、線全輝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壹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制定發展規劃和人才引進;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或者團隊及項目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有並為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壹人壹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分配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配利潤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沖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付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夥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夥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壹,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準,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壹次或分期退還。

 8.合夥人在合夥期間不管以任何原因退夥的,退夥人只可獲得其合夥時出資的金額,並在退出當日起壹年後予以結算。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壹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壹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壹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余部分,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出資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自合夥協議集體簽字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等均應由全體合夥人集體同意方可執行。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壹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壹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同合作投資經營不銹鋼酸洗項目,經友好協商壹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壹章 合作項目

 第壹條:1、三方擬***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甲方內,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托……公司及甲方做不銹鋼酸洗的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甲、乙、三方同意***同出資購買甲方的部分土地,並建造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銹鋼酸洗設備標準及規模進行投資構建(具體設備的數量、型號等見附件壹);

 3、本合作項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壹期投資總額約為1500萬元,建設壹條加工125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於20xx年8月之前完成,月產量達到1.2-1.8萬噸;

 第二期投資建設二條加工68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第三期投資建設壹條加工150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壹期投資為1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占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

 第三條:第壹期投資分二期完成,其中第壹期為600萬元,第二期為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照每壹期的總投資的比例進行投資,具體出資額及出資期限如下:

 1、 第壹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壹期出資分別為240萬元、

 180萬元和180萬元,於20xx年4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2、 第二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資分別為360萬元、

 270萬元和270萬元,於20xx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以上所有出資須匯入甲、乙、丙三方***同確認的銀行賬戶。

 如第二期的出資期限晚於因購買設備及建設廠房而支付相應款項期限之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支付相應款項的期限繳納相應出資。

 第四條:如協議壹方或多方未能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壹方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繳足出資,借款壹方應向另壹方支付利息,月利息為___%,如另壹方不願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資形式繳納壹方未能繳足的部分,出資比例按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計算。

 第五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每年12底之前分配壹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六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丙三方***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三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項目的經理由___方推薦擔任,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___方推薦擔任,出納由___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三方指定的帳戶,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丙三方***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七條:項目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全體合作人***同制訂,全體合作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全體合作人每壹個月召開壹次全體會議,通報項目經營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壹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兩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項目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確定設備數量、型號及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項目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作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合作人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壹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壹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壹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壹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其他合作人壹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六條 任何合作壹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壹,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七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壹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八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本項目向軋鋼廠所購買的土地約為__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為準),每畝購買價格為____萬元,如所購買的土地能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土地轉讓款於辦完土地過戶手續後支付,土地的受讓方由合作三方協商後確定。

 第二十條 如土地不能過戶的,土地轉讓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費用由合作三方確認,任何壹方在未經三方壹致同意下對廠房進行處理。

 第二十壹條 甲方須積極協調好酸洗廠的報建、環評、稅務等工作,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不得再自己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的不銹鋼加工酸洗項目,甲方應將其所加工的不銹鋼優先供給本合作項目加工。

 第二十三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壹方或壹方以上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其他壹方或壹方以上願意繼續經營該項目,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繼續經營的壹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繼續經營的壹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三方決定終止本合作經營,並有其他人願意購買該合作項目包括廠房、設備等,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購買經營的壹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購買經營的壹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五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書的附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書》***壹式三份,全體合作人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