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對象和範圍
(1)凡具有武漢市城鎮戶口(含藍印戶口或暫住證)的職工,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已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並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均可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2)已申請住房組合貸款且購房時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不再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3)原商業貸款必須到市房改資金中心委托的公積金貸款銀行網點辦理,非公積金貸款委托銀行向個人發放的住房商業貸款不能轉為公積金貸款。
2.貸款條件
(1)轉公積金貸款和原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是同壹個人;
(2)原商業貸款已正常還款1年以上,且無貸款銀行提供的逾期還款記錄;
(3)因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自提取之日起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
(4)公積金貸款轉讓必須征得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
(5)已轉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必須是在市房改資金中心登記的住宅開發項目。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開發商應提供階段性擔保或商品房權屬證明;
(6)同意由市資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3.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貸款額度:
(1)轉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能高於原商業貸款余額(1000元以上整數),不能超過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壹級市場單套住房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含套內建築面積、分攤* * *建築面積),轉公積金貸款比例最高不能超過原購房合同總價的80%(單身職工不超過50%)。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不含)的,轉公積金貸款比例最高不超過原購房合同總價的70%(單職工不超過50%)。
(2)轉入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具體貸款金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再貸款借款人夫妻雙方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工資收入之和為×12個月×35%×貸款年限。
(3)已批準的公積金轉貸額度與原商業貸款余額之間的差額,由已轉貸的借款人以自有資金解決。
貸款期限:
轉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年限,不得超過已轉貸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剩余年限。
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標準執行。
4、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
(1)咨詢申請。轉貸申請人與原商業貸款銀行協商,領取《公積金轉貸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附以下相關材料到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
①公積金貸款轉移申請表、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或武漢住房公積金戶口本、夫妻雙方經濟收入證明;
(2)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未婚,應提供未婚證明);
③原商業貸款銀行提供的商業貸款正常還款記錄及剩余貸款金額證明(銀行提供);
(4)原商業貸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與原商業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數據提交審核。貸款銀行應對轉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進行審核,並報市資金中心審批。
(3)簽訂合同。經市資金中心批準後,貸款銀行與貸款借款人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貸款借款人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4)資金預存款。公積金貸款發放前,轉貸款借款人以自有資金將公積金貸款與原商業貸款的差額存入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存款賬戶,以結清貸款。
(5)換保險。再貸款借款人持原商業貸款保險單到保險公司辦理變更家保手續,保險受益人由原貸款銀行變更為市資金中心。
(6)資金分配。市資金中心撥付貸款資金,貸款銀行在發放公積金貸款和結清原商業貸款的同時,通知貸款借款人。
(7)每月還款。轉貸借款人應自原商業貸款結清的次月起,每月按時還款,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8)結清貸款:借款人結清最後壹筆貸款時,本人親自到貸款銀行,到櫃臺辦理還款結清手續。
(9)抵押註銷:借款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持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和抵押註銷證明、原購房合同或房產證、個人身份證到原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