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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的社保繳納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茂名社保繳費分為單位和個人兩種。繳費基數和比例如下:1。單位繳費,1。繳費基數,醫療、生育保險,最高繳費基數上限:18264元,低繳費基數下限:3653元。工傷保險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全額繳納。失業保險:最高繳費基數上限為18264元,低繳費基數下限為1410元。養老保險,最高繳費基數上限,低繳費基數下限20268元,企業職工2924元,事業單位3803元。2.繳費比例:養老保險14%,醫療保險8%,失業保險2%,工作0.8%,生育保險0.2%,工傷保險0.5%,0.2%,0.4%,0.7%,0.9%,1。2.個人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9個檔次。城鄉居民醫保2020年茂名250元,2021年280元。此外,國家對社保的繳納也制定了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工作。社會保險費實行統壹征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