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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才補貼政策

壹、適用範圍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境外留學歸國人員)。1.在我市市屬企業及在主城區(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註冊且正常納稅的企業就業,或企業註冊地在主城區且正常納稅的創業人員;2.首次在我市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正常繳費滿6個月。二、政策舉措1.公***租賃住房補貼優先為招引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公***租賃住房,並給予30%的租金補貼,最長租期3年。公***租賃住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可同時享受。2.購房補貼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徐州市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購房總價的5%給予壹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其中對企業引進的在徐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進壹步支持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幹政策措施》(徐委辦〔2018〕175號)標準發放購房補貼。每人只能申領壹次補貼。3.生活補貼、租房補貼、交通補貼已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並首次在我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畢業生,按照以下標準申領3年的生活補貼、租房補貼。(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1200元/月/人、租房補貼1000元/月/人;(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碩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900元/月/人、租房補貼600元/月/人;(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境外取得學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600元/月/人、租房補貼400元/月/人;(4)公***租賃住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可同時享受,只能申請其中壹種補貼。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為12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1000元/月/人,補貼3年;碩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為9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補貼3年;本科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400元/月/人,補貼3年;非徐州籍畢業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親交通補貼,補貼3年。4.專項補貼鼓勵駐徐高校畢業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畢業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業就業或創業的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分別給予600元、400元、200元的專項補貼,補貼3年。全職引進的駐徐高校畢業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畢業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碩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3年的專項補貼。法律依據《徐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徐州市大學生招引實施辦法申報細則》《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引進實施辦法申報細則》《徐州市支持返鄉人員創業實施辦法申報細則》《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壹、適用範圍2019年6月24日起引進的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境外留學歸國人員)。(壹)在我市市屬企業及在主城區(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註冊且正常納稅的企業就業,或企業註冊地在主城區且正常納稅的創業人員。(二)首次在我市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正常繳費滿6個月。引進當年首次社保未繳滿6個月的,可跨年順延至繳滿6個月後申報。二、享受政策的條件和標準(壹)公***租賃住房補貼。引進的畢業生優先享受最長租期3年的公***租賃住房保障,並給予30%的租金補貼,租金補貼以公***租賃住房租金定價優惠的方式實現,不再發給個人。(二)購房補貼。自引進當月起3年內(計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購買(以住建部門審核備案時間為準)普通商品住房(僅限畢業生單獨購買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同購買)的,可申領購房補貼。1.購房補貼按照購房總價的5%給予壹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且每人只能申領壹次補貼。2.全職引進的在徐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強,參照畢業當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榜單)博士,在徐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徐州市進壹步支持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幹政策措施》(徐委辦[2018]175號)標準發放30萬元購房補貼,每人只能申領壹次補貼。3.購房補貼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不能重復申請。(三)生活補貼、租房補貼。已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並首次在我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畢業生,按照以下標準申領3年的生活補貼、租房補貼。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1200元/月/人、租房補貼1000元/月/人;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碩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900元/月/人、租房補貼600元/月/人;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境外取得學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600元/月/人、租房補貼400元/月/人;4.公***租賃住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可同時享受,只能申請其中壹種補貼。(四)交通補貼。全職引進的非徐州籍畢業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標準申領3年的探親交通補貼。(五)專項補貼。全職引進的駐徐高校畢業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畢業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碩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3年的專項補貼。申報程序申報單位登錄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xzhrss.gov.cm/),通過徐州市“壹網通辦”人才綜合服務系統註冊後進行申報或在徐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才服務專窗”進行申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十五條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的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就業服務等。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