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新生資助項目有:
1.國家獎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全國每年獎勵本專科學生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2.國家勵誌獎學金
用於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國家勵誌獎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
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預科、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20%,重慶市屬高校資助面約為27%,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設3檔。
4.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不需要擔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用,每學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
5.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財政部、教育部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6.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壹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後復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7.直招士官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壹次性補償或對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補償代償金額根據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確定,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壹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教育資助。壹是學費資助,按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準,每學年每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學生生活費資助;三是其他獎助學金資助。
9.師範生免費教育
教育部、財政部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6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10.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從2012年起,對中西部地區啟動高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解決學生家庭至錄取學校間的路費及入校後短期生活費,省(區、市)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500元,省(區、市)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資助1000元,全市資助5800名。。
11.勤工助學
高校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並為學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學機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考慮。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2.校內資助
高校利用從事業收入中按照規定比例提取的資助資金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資金等,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夥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減免學費等。
13.綠色通道
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14.重慶籍三峽移民高職學生助學金
對普通高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重慶籍三峽移民學生中,接受專科層次職業學歷教育的在校學生給予助學金資助,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15.重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
對所有納入重慶市貧困農戶公開查詢系統管理、在市內外普通高校就讀的重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全日制本專科大學生補助學費,學費標準在8000元以內的全額補助,超過8000元的定額補助8000元;不足部分通過助學貸款解決,實行應貸盡貸,就讀期間財政全額貼息。
16.“泛海助學”項目資助
“泛海助學行動”項目全市每年資助1萬名,資助標準為每生5000元,優先資助重慶市戶籍農村建檔立卡家庭和城鄉低保家庭應屆高考本科新生;在全市名額有剩余的基礎上,可用於資助重慶市戶籍其他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本科新生,並向全市18個貧困區縣傾斜。藝術類專業考生不納入資助。
17.重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金秋圓夢”項目資助
對戶籍為我市18個貧困區縣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專科新生給予助學金資助,2017年該項目安排資助資金90萬元,資助名額300人,資助標準為每生3000元。
申報方法:困難新生需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入學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填寫好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申請表”,就可以申請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後,如果確實是貧困學生,就會按政策資助。
擴展資料:
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是資助對象為考上高職以上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款項為交通補助費用的國家惠民政策,被省內院校錄取資助500元,被省外院校錄取資助1000元。保證困難新生能順利到達高校進行入學。負責單位為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
各學校應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學生資格、條件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的學生名單必須進行為期不少於5天的公示。如有領取資助款後,不到高校報到註冊的,資助款將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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