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號)
現公布《省人民政府關於向民族自治州下放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孫誌剛
2016年9月23日
省人民政府關於向民族自治州下放部分
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
經研究論證,省人民政府決定向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放11項行政許可事項,19項其他省級管理權限。各民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主動銜接,完善制度,規範管理,提升服務,縮短辦事時限,提高工作效率。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各民族自治州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工作脫節。
附件:
向民族自治州下放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30項)
序號行政管理 事項設立依據原實施單位現實施單位備註1省級權限內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許可證補發《中華人民***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152號)《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0號)《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2號)《貴州省礦產資源條例》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委托州公***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出讓2除縣鄉道改造和大型、特大型橋梁、隧道以外的農村公路的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權《中華人民***和國公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279 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62號)《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令 2006年第6號)《公路路網結構改造工程管理辦法》(交公路發〔2011〕182號)省交通 運輸廳州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權限範圍內項目法人為企業的農村公路大中型橋梁建設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的子項3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公路、水運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許可權《中華人民***和國公路法》《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航道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省交通 運輸廳州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權限內交通建設項目和修復項目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包含國家重點水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國家重點公路工程施工許可)”的子項4草種生產許可證核發《中華人民***和國種子法》《草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56號發布,2014年第3號修訂)省農委州農業行政管理部門 5權限內建設水工程規劃審查《中華人民***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和國防洪法》省水利廳州水行政管理部門 6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4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登記7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含臺、港、澳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和國外資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第648號修訂)《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號發布,第648號修訂)《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67號)《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號)《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7號發布,第63號修訂)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登記8授權範圍內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核準《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工商局令第10號)《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對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3個被授權局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權予以確認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4〕45號)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登記9除煤礦企業外的權限內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號發布,第648號修訂)《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第648號修訂)《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36號發布,第648號修訂)《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國務院令第59號發布,第588號修訂)《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2000年第94號發布,2014年第63號修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印發<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59號)省工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10排版制版專項印刷企業設立及變更《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州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企業的印刷經營許可設立和變更審批”的子項11圖書批發市場外出版物批發單位設立和變更 《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4號)《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5號)《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商務部令第52號)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州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權限內出版物批發單位設立和變更初審、審批”的子項 12統壹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優先權 省教育廳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門 13民族事務管理部門,按比例名額定向招錄少數民族公務員權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州人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 14對艱苦邊遠地區崗位,民族自治州錄用公務員時降低開考比例、專業學歷限制條件、面試分數線權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州人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 15對少數民族自治州急需緊缺公務員,采取特殊職位公務員招錄辦法進行招錄權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州人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 16以少數民族為主體的鄉鎮,優先招錄(招聘)熟悉本地少數民族語言人才權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州人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 17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56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2號)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18對土地出讓收入、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監管、督導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19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施規劃的省級審批、核準、指標調整權限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需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20基本農田補充劃入方案審核管理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1省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中原定建設項目無法實施的,所在縣(市)人民政府依據規劃重新安排其它建設項目使用審批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2省級審批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審定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3省級在申報中央地勘基金項目及安排省級地勘基金項目時,民族自治州優先安排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4民族自治州統籌用地用礦政策,被占用土地入股辦礦先行先試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5省級權限內的采礦權新立、延續、變更、轉讓、註銷、吊銷、抵押(解除)備案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6礦泉水、溫泉(地熱水)采礦權招拍掛出讓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競得人憑成交確認書等必要報件到省國土資源廳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27民族自治州範圍內的省級地質公園的審核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8民族自治州範圍內的省級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勘查、設計評審、施工驗收,以及部、省頒發采礦權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管理權 省國土 資源廳州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29對農村公路規劃、建設、管理、養護相關事權適度調控權 省交通 運輸廳州交通行政管理部門 30水資源費優先返還使用權 省水利廳州水行政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