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稅率:3%減2%符合後壹種情況;否則就是正常稅率13%和3%。今年疫情,到65438+2月31,小規模企業可以按1%。按3%征收率減按2%征收:
1 . 02 . 2008+31 . 02 . 2008之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在12.2008之前銷售其外購或自制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財稅[2008]170號,財稅[2065 438+04]57號)。
2.2008年6月5438日+2月365438日+0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前銷售自己購買或者自制的自用固定資產。(財稅[2008]170號,財稅[2065 438+04]57號)。
3.出售自用且不可抵扣的固定資產以及《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財稅[2009]9號,財稅[2065 438+04]57號)。
4.納稅人出售二手貨。(財稅[2009]9號,財稅[2065 438+04]57號)。
5.納稅人購買或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經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後出售該固定資產(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2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36號,2014號)。
6.發生按照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的應稅行為,銷售按規定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公告編號2012,1號,36號公告,2014)。
7.出售營改增試點日前取得的自用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