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族信托是壹種信托機構,壹般受個人或家族的委托,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最早出現在長達25年經濟繁榮期後的美國。家族信托,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壹旦把資產委托給信托公司打理,這些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家族信托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
2,國內家族信托的優勢:部分境外離岸信托從業人員出於某些個人目的,在宣傳離岸信托業務的同時,有意貶低國內信托,長此以往,導致壹些投資者對國內信托能否實現財產隔離存在疑慮。有報道稱,當前在香港設立家族信托客戶當中,約七成來自內地。事實上,國內家族信托和離岸信托各有自己的功能和優勢,而且在合法性、維權能力、交流便利等方面,國內家族信托比離岸信托更有優勢。
1,無須諱言,中國信托行業確實長期以來只存在大量的商業信托,主要服務於融資和投資活動。但沒有做,並不表示不可以做,更不表示法律不支持。信托的合法性存在非常大的風險;
1)當離岸信托在產生糾紛時,很可能會陷入國內司法管轄鞭長莫及的困境;
2)語言和文化差異的障礙也會帶來服務的困難。
因從,除非把資產轉移出境,否則國內信托還是更有優勢。
在工作中,建議當事人根據自己資產所在地來決定到底采用國內家族信托還是離岸信托:資產在國內的話,采用國內家族信托;資產在國外,則采用離岸信托。以上純屬個人建議,不做任何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