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死了之後就沒有補貼了。但是,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根據相關規定,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於繳費時間較長的農村居民,可以適當增加基礎養老金,增加和增加的部分資金由地方財政支付。被保險人死亡時,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但政府補貼除外;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員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二、農村養老保險死亡如何補貼?
1,參保人員,包括參保繳費人員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在壹個月內到農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註銷手續;
2.參保繳費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村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本息可返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3.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村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本息余額可壹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死者生前四個月的撫恤金可作為喪葬費從社會統籌基金中壹次性支付,終止養老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