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如下:
1.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全球畢業生應在國內高校全日制學習,國外高校的學位由教育部服務中心認證;
2.畢業時間在2019年6月3日之後;
3.在申請時限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4.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的條件如下:
1,行政事業單位,市級或區、縣行政事業單位;
2、各類企業的企業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繳入市本級國庫或區、縣國庫。各類企業;
3、其他用人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發證機關是市或區、縣政府管理部門。
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第三條就業補貼資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1)關註普惠,優先考慮。落實國家普惠性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和就業任務重的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促進地區間就業協調發展。
(二)獎勵與補償相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和政策對象的積極性。
(3)操作簡單,性能準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準確性,加強監管,以績效導向和結果導向加強就業補貼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中央財政就業補貼資金實行要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礎因素、投入因素和績效因素。其中包括:
(壹)基礎因素主要依據勞動力人口等指標,重點考核就業任務。
(二)投入要素主要依據地方政府就業補貼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等指標,重點考核地方投入。
(三)績效因素主要依據各地失業率、新增就業人數等指標,重點考核各地落實各項就業政策的成效。
年度資金分配的因素、權重、方式和上下限可根據就業總體形勢和工作任務重點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