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護基金是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設立,以保護耕地為主要目的,通過為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的農戶提供養老保險補貼,加快建立農民養老保險體系,探索運用經濟補助辦法手段,提高廣大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根據成都市耕地質量和綜合生產能力,對耕地實行分類別保護與補貼。具體發放標準為:基本農田360元/畝.年,壹般耕地270元/畝.年(已扣除10%耕地流轉擔保和農業保險補貼)。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在所在地農商行分支機構提取耕地保護基金:
(壹)當年分配給農戶個人的耕地保護基金用於繳納當年養老保險費余額部分。
(二)不願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戶,年滿60及以上。
(三)當年已參保繳費並按月領取養老金,耕保基金賬戶有耕保基金的農戶。
(四)當年已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2個月的農戶。
目前,耕保基金發放過程中不存在“有些地方耕保卡上當天存入耕保金當天就被領走,而農民壹分錢也沒拿到”的情況。當前耕保基金的發放采取“發放到戶,量化到人”的方式,即先將家庭享有的全部耕保基金發放至戶主的耕保存折,到賬後由計算機系統自動平均分配轉入家庭成員個人子賬戶。此種方式發放時,在戶主存折打印上表現為耕保基金轉入賬戶後又立即轉出(分配至家庭成員個人子賬戶),造成了農戶誤解為耕保基金發放到戶後又被領走的現象。
市國土局正在進壹步完善耕保基金發放工作,為廣大群眾的查詢和使用提供更好的服務:
壹是對現行的劃轉方式進行改進。在戶主存折上將戶主及家庭成員耕保基金分配明細逐欄打印,方便農戶清晰掌握耕保基金發放情況。今後,農戶通過耕保基金存折就可了解以戶為單位的耕保基金發放總金額及每位家庭成員分享的耕保基金份額,賬戶余額增加也將在存折上同步顯示,農戶憑身份證便可打印耕保基金歷年累計兌付、使用、結余等情況。
二是加大宣傳和解釋工作力度。將進壹步加強與農商銀行、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采取政策宣傳、打印銀行個人賬戶對賬單等多種措施,加強耕保基金發放政策和劃轉方式的宣傳、解釋工作,讓農戶了解耕保基金賬戶資金流向及耕保基金的使用、取現辦法。
三是做到在整改期間,確保農戶取現和購買社保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