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老人去世喪葬費怎麽領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壹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妳所提供的單據給妳辦理壹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壹張收據。妳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托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妳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妳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壹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壹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妳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壹次性的喪葬補助。
2、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
3、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4、工作人員會根據妳提供的個人檔案裏的工資數據與電腦裏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加上10個月的工資(各地標準不同)。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壹個圓印章(其中壹張存放在檔案裏,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采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二,誰可以領喪葬費,應該由誰來支付?
1.喪葬費的領取資格。參加社保繳費的職工或者已經辦理退休的職工,死亡以後,可以領取喪葬費。壹般為死者的繼承人(家屬), 負責辦理喪葬費的領取手續。
2.喪葬費的支付主體。過去喪葬費,由企業支付。後來隨著社保基金的發展,逐漸改為統壹由社保統籌基金來支付,單位負責配合職工家屬辦理相關手續,出具有關證明(比如:職工人事檔案、親屬關系證明等)。
三、喪葬費的領取標準是什麽
1、國家關於喪葬費的領取,沒有統壹的標準,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支付標準。
2、另外,除了喪葬費以外,還可以申領撫恤金、辦理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