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城鄉醫療保險主要分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項醫療保險制度。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將?社保詐騙罪?寫入刑法,這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如何有效預防騙保成為難題。預防騙保行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首先。加大騙保的處罰力度。被保險人采取非法和非法行為,例如重復保險或故意保險欺詐,不僅是系統問題,而且是道德問題。被保險人利用當前系統的缺陷,接受投機心理,並嘗試以更少的投資從國家獲得更多資源。從本質上講,這會導致醫療資源的不合理使用和浪費,並損害其他被保險人的利益。因此,我們必須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對保險欺詐的處罰力度,通過行政手段加以控制,增加違法行為的成本,以遏制保險欺詐。
其次,加大宣傳力度,鼓勵居民舉報。為了提高知情群眾的積極性,公安機關應當配合醫療保險部門從以下幾個方面動員群眾:壹是廣泛宣傳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群眾知道哪些行為構成社會醫療保險欺詐犯罪,使他們意識到這種犯罪的危害性,並為打擊醫療保險犯罪創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拓寬舉報線索渠道,創新舉報形式。
最後,利用大數據進行分析,抓取騙保人員。當前,我國醫療保險信息化已逐步完善,加上大數據和雲計算技術的廣泛應用,為醫療保險數據挖掘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因此,應運用技術手段,根據社會醫療保險欺詐行為提取相關屬性特征,運用數據挖掘技術對醫療保險欺詐行為進行識別和預警,建立醫療保險欺詐預警模型,提高警惕性。找到犯罪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