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發布,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保險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重慶本地實際,制定的實施辦法,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1、重慶行政區域內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2、參加工傷保險實行實名制。重慶市事業單位到住所地區縣(自治縣)、其他用人單位到註冊地區縣(自治縣)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市外用人單位在重慶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生產經營地區縣(自治縣)參加工傷保險。
3、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全市統籌、分級管理,建立市和區縣(自治縣)政府兩級責任分擔機制。
4、市社保部門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工作。區縣(自治縣)社保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傷保險工作。市、區縣(自治縣)社保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5、建立和完善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工傷康復三位壹體的工傷保險體系。
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建立職工職業健康檔案,並應當在參保時提供職工職業健康檔案。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救治,並建立和完善職工工傷管理檔案。
以上就是對從請示工傷保險的簡單介紹。具體文件細則的查找:利用手機、電腦瀏覽器搜索——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在首頁點擊“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履職依據”——“行政規範性文件”——“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內查找即可。